PP电子森林植被恢复费属于政府性基金,PP电子是目前青田县林业部门征收的唯一一项非税收入,也是促进青田县林业事业健康发展重要的资金保障。日前,青田县林业局针对占用林地许可森林植被恢复费应缴未缴的项目主体印发通知,通知中告知了项目主体其所申请的征占用林地许可详情以及其所应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PP电子同时明确了森林植被恢复费限期缴纳期限。PP电子
通知印发后,收到通知的各项目主体于限期内缴纳了应缴未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对于限期内未缴纳的项目主体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截至目前,PP电子青田县林业局已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超220万元。通知印发成效显著,PP电子对应缴未缴相应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项目主体起到了良好的提醒与警示作用,敦促了对应项目主体缴纳应缴森林植被恢复费,保障了该县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的资金供给。接下来,青田县林业局将对该举措进行进一步优化,实现制度化与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